关于开展我校教职工参加第四期“医疗互助活动”的通知

    福州市教职工第四期(2014年度)医疗互助活动已经开始报名登记,请我院有意愿参加本期医疗互助活动的老师,于近期向陈琳娜老师报名登记并每人缴纳40元互助金,特此通知,请互相转告。

 

法学院

2013年10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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